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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,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漸漸對我疏遠的?我忘了。因為一起的時候那些幸福的時刻太短了,我不想讓冷戰這種鳥事佔去我們大半的回憶。

還記得初識之時,我們還算得上「親密」的朋友!至少是旁人看了會羨慕的那種友誼。

她會倚在我懷裡,說她好累、也會強行把我壓在她胸前,那「成人專屬」的幽默,我其實一開始還真招架不住!年輕氣盛的我,對如此若有即無的美好何不動真情?

但她似乎就只是秉持著那一概的「幽默感」對我孩子般的憧憬不以為意。

還是工讀生的我,在公司人緣不算差,就是不特別深交,因為怕!怕一不小心就被職場上的得失競爭染成小大人的模樣。但她不同,從第一次見面,她那認真不失專業而有禮的態度讓我深深的著迷。姑且不論她面容姣好或是「無心機」的身材。總之,對工作負責又認真的女人,就是我的理想型,也是我學習的範本,她在我眼裡是全公司、哦不!是全世界最完美的人!

我也如願以償的跟她要好,與她親暱,甚至......曖昧。

是真的!「曖昧」雖然沒什麼定義,但她的小舉動,還有她的坦然,都讓我有種快超越朋友的錯覺。但我們之間的鴻溝,我想應該是「年紀」吧?

一開始,我認為大人們鑒定愛情的根本起於「性事」,所以當我們同行到KTV時,我不斷的注意她,她的酒量超級差!喝醉的速度真不只我想像的快!於是我想,「好機會來了!」把她喊過來我身邊,她還真的乖乖的來了!我也肆無忌憚的對她上下其手。她似醒非醒的支支唔唔著什麼,讓把「尊重」拋在腦後的我對她更加感興趣,直到她起身離開我的身旁,我也開始感到羞愧,開始懊惱自己怎麼會如此荒唐。

那天過後,我們便不再有交集。

其實我想過,會不會她跟我要好只是因為覺得我不像其他大人一樣心機,還是個年輕屁孩的我還很單純,所以相處起來不必特別費心。

若真是如此,我大概讓她失望透頂了吧!

總之我們相識短短半年裡,只有前兩個月是我認為人生中最應該保存的美好時光。

她,離職了。一句話也沒跟我說,就這樣不見蹤影。其實我們一開始也是很要好的朋友啊!這樣就走了好像真的太無情了!到現在我還是這麼認為的。可能有苦衷,也可能只是覺得「他媽的干你哦?」......我不知道!

但我沒想過放棄找她,我直接去了她家樓下,完全忘了這樣有多失禮,但我沒心想那麼多,我想的只有一件事,就是我要見她!

果真!我等到她了。她的表情除了驚訝、最多的莫過於無奈,她銷聲匿跡的目的不就是不想再有交集了嗎!但我拗著小孩子的臭脾氣,我、就、是、要、見、她!

她也不再多說什麼了,只是要我早點回家。

彼時我好失落!她不再像從前一樣關心我,照顧我了,她給予我的回應除了冷淡還有的就是不悅......我心想「好吧!那就算了!她爽就好。」於是我也開始耍起獅子座個性,對於周遭的人跟我提起她的事我隻字不談,最多就是說她去耍廢了!

之後我也就認真的當起單身一族,自己一個人去吃了輕井O,去吃到飽的餐廳點兩人份的食材,不過那真的挺不是滋味的!我還是想要吃飯的時候有人陪。

前陣子我生日時,我許下的三個願望居然都是這句話「我只是想要吃飯的時候有人陪!」。怎麼!我才不覺得這樣很淒涼呢!別說笑了!我只是不知道要許什麼願而已,絕不是一心只想著她。我總是這樣提醒自己,即使她不要我,我也不可以不要我自己!

可能很矛盾吧!人不就是宇宙最犯賤的生物嗎?某天我居然神經斷掉突然興致一來就撥了通電話出去,但沒想到她也就真的接了,聊了一下我問她有空能不能來陪我吃頓飯,她說要上班晚點再聊,而我也不就此作罷,我傳了訊息給她,跟她說「我只是想要有人可以陪我吃飯。」她答應了,8/8早上陪我。

不料,強颱過境,美好的小約會他媽的泡湯了。後來也沒再提過要吃飯了。

吃飯想有人陪,還得靠老天賞臉吶!

「欸!我很想妳,妳知道嗎?」

 

_酒後小插曲_

幾天後,因為沒見成她我鬱悶的不得了,所以去喝了酒。無奈我也是酒精廢物,不一會兒就醉得不像話,而我神經又突然接不上,居然在凌晨三四點傳了通語音給她,內容很正常,就是用我最習慣叫她的方式胡亂喊了下。

我最喜歡只叫她名字裡最後一個字,「倫~」!

隔天她是這麼回我的「幹嘛!喝醉了哦!」我一下又撲通回想起那天在KTV的情景,但卻多了種甜滋滋的感覺,怎麼!我好像又犯花痴了...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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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